關于組織開展2021年蘇州市“姑蘇杯”(房建、裝飾、安裝等類)優質工程獎申報工作的通知
蘇建函質〔2021〕138號
各市、區住建局,蘇州工業園區規建委,各有關單位:
為充分發揮優質工程的示范引領作用,進一步提升全市房屋建筑工程質量,根據《蘇州市“姑蘇杯”優質工程獎評審辦法》(蘇建質〔2008〕66號)、《關于調整蘇州市“姑蘇杯”優質工程獎評審組織實施專題工作會議紀要》(〔2021〕5號)精神,決定組織開展2021年蘇州市“姑蘇杯”優質工程獎(房建、裝飾、安裝等類)申報工作,F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:
一、申報工程范圍
1.申報2021年蘇州市“姑蘇杯”(房建等類)優質工程獎的工程為2020年9月30日之前竣工驗收并已投入使用的工程;
2.申報2021年蘇州市“姑蘇杯”(裝飾、安裝等類)優質工程獎的工程必須為2019年10月1日至2020年9月30日期間竣工驗收并已投入使用的工程;
3.2021年蘇州市“姑蘇杯”(房建、裝飾、安裝等類)優質工程獎申報規模標準詳見附件1。
二、申報方式
2021年蘇州市“姑蘇杯”(房建、裝飾、安裝等類)優質工程獎通過“蘇州市優質工程評審管理系統”(以下簡稱“評審系統”)實行“不見面”申報和審核。評審系統入口:蘇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官方網站-其他事項-城鄉建設-優質工程評審。登陸賬號和密碼同“蘇州市建筑業企業綜合管理系統”。
三、申報截止日期
2021年5月15日。
四、申報程序及要求
1.發動。各市區住建部門及行業協會通知和組織符合條件的企業自愿申報,充分告知“不見面”申報有關規定和要求。
2.申報。5月15日前,企業登錄評審系統輸入項目信息,導出申報表進行蓋章確認,上傳附件資料(資料上傳要求見附件2)并點擊申報,逾期評審系統申報功能將關閉。
3.初審。5月21日前,項目屬地住建部門通過評審系統進行初審(蘇州市質安站監督項目由蘇州市質安站進行初審),對初審通過的項目輸入初審推薦意見:A等次(初審推薦申報市、省優質工程獎,不超過推薦項目總數40%)、B等次(初審推薦申報市優質工程獎),并對A等次項目進行排序,導出推薦項目匯總表,蓋局章報蘇州市住建局。
4.復審。5月28日前,根據職責分工,在評審系統中對項目進行復審,并填寫復審意見。
5.審核。6月4日前,由蘇州市建筑安裝管理處在評審系統中對復審通過項目進行審核,并填寫審核意見。
(注:以上程序均在評審系統內完成,可根據各項目實際盡量提前完成)
6.資料審查總結會議。6月中上旬,由蘇州市住建局組織召開資料審查總結會議,根據資料審查結果確定進入現場檢查的項目名單。
7.現場檢查。蘇州市住建局統一組織專家對通過資料審核的項目進行現場檢查,在評審系統中上傳檢查結果掃描件,并根據資料和現場情況輸入復審推薦意見:A等次、B等次、C等次(不推薦),并對A等次項目進行排序。
8.確認擬獲獎工程項目。蘇州市住建局組織召開評審會,會后將評審結果輸入評審系統。
9.形成擬獲獎項目名單。各地住建部門在評審系統內對擬獲獎項目按照“同一申報年度、用地屬同一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的項目全數歸并為一個類別項目”的原則進行歸并,由系統生成擬獲獎工程項目名單。
10.公示。擬獲獎工程名單在蘇州市住建局網站公示三個工作日。
11.公告。根據公示后意見核準獲獎工程名單,進行發文表彰,在蘇州市住建局網站公告。
五、其他事項
1.嚴格初審推薦。請各地住建部門對申報項目信息和附件材料進行嚴格初審,及時在評審系統中輸入修改意見,企業可根據屬地住建部門意見進行修改和完善。經屬地住建部門初審通過后,申報項目信息和附件材料原則上不允許更改和補報。
2.全過程創優。根據《關于開展優質工程目標創建管理的通知》(蘇建函質〔2013〕133號)規定,申報2021年蘇州市“姑蘇杯”(房建、裝飾、安裝等類)優質工程獎的項目,應是開工時確立優質工程創建目標,實施“全過程創優”的項目。
3.逐級遴選申報,系統推送信用分。企業獲得蘇州市“姑蘇杯”及省級、國家級優質工程獎信用獎勵得分通過“蘇州市優質工程評審系統”推送,無需企業申報。省級及以上優質工程獎應在“姑蘇杯”獲獎項目中遴選申報,否則信用獎勵得分無法推送。
六、聯系方式
1.蘇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工程質量安全監管處:柳文斌;聯系電話:65211507;
2.蘇州市建筑安裝管理處:王凱德、潘洋;聯系電話:65232903、65129749;
3.蘇州市住房城鄉建設信息中心(技術支持)聯系電話:65352231、69820993;評審系統答疑qq群1033768011;
附件:1.2021年蘇州市“姑蘇杯”(房建、裝飾、安裝等類)優質工程獎申報規模標準
2.申報2021年蘇州市“姑蘇杯”(房建、裝飾、安裝等類)優質工程獎項目上傳資料及要求
蘇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
2021年4月30日